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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华侨、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同胞、外国人在去世后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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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侨、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同胞(必须有死亡公证)在沪去世后,丧主凭医院出具的《死亡医学证明书》到死者居住的当地公安警署(派出所)注销户口,领取《居民死亡殡葬证》,然后携带此证和死者护照,委托人的身份证或证明材料到殡仪馆办理殡殓手续。
外国人在沪去世的,凭医院出具的《死亡医学证明书》,死亡人护照,委托人的委托书及护照或身份证明。<非正常死亡的,凭市公安局出具的验尸报告>。然后携带此证到殡仪馆办理有关殡葬手续,并签订委托书,商定具体事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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